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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有權規訓誰?以共識為名的教育

撰文:野花

去年中,學生林澤駿控訴校園髮禁構成性別歧視,其後聚合了一眾被學校逼剪頭髮的同學圍爐互訴。同學們認為校方執著男女定型造成無理差別待遇,更直言髮禁凌駕身體自主。此石能否激起千層浪?《MEMO》為此訪問一位任職主流中學的教師,且瞭解他如何看待師生間的權力關係、教育的根本和「廢禁」的要求。李sir教歷史科近十年,曾為學校訓導組成員。

 
你怎樣定位老師的角色?加入訓導組有否影響你如何拿捏與學生的關係?

李:傳遞知識以外,老師最根本的承擔是傳承價值。訓導老師執行校規也非為了規矩本身,而是為了灌輸規矩背後的價值觀。我相信學生在求學時期,最好有一套標準要遵守,讓他們先學習尊重社會的傳統、價值和學校社群中的共識,待畢業後才審視標準是否適合自己,自由地實行自己的想法。所以之於我,教師和訓導兩個身份並無衝突。


為何要將社會現行的一套灌輸給學生? 透過校規去強制行為是否理想的教育方法?

李:學校傳承社會價值和既有共識,是為了培養出符合社會期望的學生,並讓他們學習一些對他們將來重要的價值。若學校不扮演好這功能,便會惹人質疑。


以髮禁為例,其實很難説服同學為何某些打扮、表達必須專屬男或女生。但為何有此規定,是因為學校沿用社會大體上接納的性別定型,並且配合社會對形象整齊的期望。又例如,學校要求學生穿淨色的冷衫;裇衫、皮鞋不可有牌子,是希望學生表現得淳樸,減少打扮,方能專心讀書,而且可以減少學生之間的比較行為。隨著政府上世紀推廣免費普及基礎教育,社會便出現強烈的期望,覺得專心讀書便可以向上流動,而學習環境不容許學童有太多個人色彩,便有助避免他們誤入歧途。這些都是社會一直累積下來的共識,而我暫時看不見足夠原因要將其鬆動,校規劃的界線便自然維持下去。


校規要強制性執行,不是因為訓導老師把學校當成法庭,想懲罰不合規的行為,而是想大家從守規中學習在群體生活,便須尊重社群中的共識。


若要避免學生互相比較,何不在有害的比較行為出現時介入教導? 強制不准比較,不也剝奪了學生去思考比較的對錯的機會嗎?

李:必須承認有時校規的強制是出於實務需要。老師不是萬能,沒法監管每一個可能出現的「比較」情境,現實的做法便是直接避免這個可能性。又例如,有學生希望穿「街褸」而不穿校褸,校方很難判斷這是學生思考後覺得校褸不夠暖,抑或只是不喜歡校褸、對學校缺乏歸屬感。那麼只看外在行為劃一執行校規就更便利管理。


社群的已有規矩真能代表這個社群的共識嗎?尤其在校園內,學生不能直接參與校規的訂定,亦從未對任何規限表示積極同意。

李:其實有體制上的渠道——如學生會——向校方反映意見。對我來說,關鍵之處是學生有否一套合理說法讓校方可以接受不再執行某條校規。以帶手機為例,如果學生能夠證明他有需要使用電話聯絡家人或用於學習需要,那校方可以考慮讓大家有多一點自由。但如果學生帶手機回校會偷玩、偷上網,便失去了道德說服力讓校方容許他有這個自由。最核心的一點是,始終在學校內老師和學生不是平等的階級。學生當然可以提出不滿,但若要推動某些校規的修改、更新,學生便需要拿出理據去說服有權力的老師或校方去採納他的想法。


為何要行為者證明自己配得上自主,而非要有權者證明自己有資格管理?權力應該如何劃界?

李:反過來說,從哪裡才該開始管?還是不管,放任學生自由?從老師的角度看,你是這間學校的學生,我便有責任教你、向你灌輸某套價值觀。其實學校也有「代家長」的角色:當大家仍是學生的身分,還在學習思考和判斷對錯的過程,規矩便能先告訴大家應該、不該做什麼。到你畢業了,其實我便不能控制你,以後你便為自己負責。為何學校需要有校規,背後的價值便是這一套。


你怎樣看廢除髮禁的訴求,和校方對林澤駿等學生的處理方法?

李:若收到林同學這種基於身體需要或醫學的訴求,我認為應該特事特辦,批准他留長髮。這是最少衝突的做法。但在暫時的共識裡,社會希望一個人打扮整齊,所以我看不到解禁的原因。倘若有一天這類案件由平機會或法庭判案,有更高的權威推動學校鬆綁,那學校便更有條件去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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