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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有權留長髮!

撰文:地火

留長髮的理由


男學生留長頭髮需要一個由平機會和學校認可的「合理」理由嗎?


我想起《西遊記大結局之仙履奇緣》中耳熟能詳的對話:


菩提老祖:愛一個人要理由㗎咩? 至尊寶:唔洗㗎咩? 菩提老祖:要㗎咩? (X 2) 至尊寶:唔洗㗎咩?!!(嬲嬲豬咗) 菩提老祖:唉,我同你研究吓啫,唔洗咁認真! 至尊寶:…… 菩提老祖:(自言自語,走遠)要㗎咩?……

愛上誰、愛上什麼,這是個人的自由。當至尊寶質疑自己愛上曾討厭的人十分「無厘頭」,菩提老祖提出疑問,質疑「愛」是否能單純以理性計算,不過,最終這個問題的答案,他留待至尊寶自己思考,至尊寶不需向任何人交代他「愛」誰的理由,而這個理由,也可以很純粹。


最近《獨立媒體》訪問了數位因學校不許他們留長頭髮而向平機會投訴的中學生,當記者問及其中束短馬尾的黃永熙是否「因留長髮更好看」而堅持,黃同學回答:「就係想留,唔關靚唔靚事,留得唔靚都可以留㗎嘛!」


這是他的頭髮,他愛怎樣做,也是他的自由,正如愛一個人、愛一件事或者愛一樣東西,原因是什麼、是否足夠堅實(valid)、理性(rational),沒有人有權逼他交代。更何況他愛留長髮是他個人的事情,不涉及第三者,不會傷害到其他人。如果說礙了誰的眼睛、破壞了誰的「傳統」,於是誰就反過來要剪去他的長髮,那麼這個「誰」也太蠻橫霸道了。

 

頭髮的意義


有人說:不就是頭髮嗎?剪了可以重新長回來——既然將頭髮的重要性貶低,又為何要強制規管同學的頭髮?


事實是,頭髮是身體重要的部分,像皮膚、五官、手足,甚至成為構成一個人身分、形象的重要元素。說簡單點,只要看一看街上有多少間髮型屋,就知道人對髮型的重視,剪了一個自己討厭的髮型,每次照鏡就要承受一次煎熬。同時,無奈失去頭髮的人又有多痛苦,例如患癌以致化療或荷爾蒙失調的病人,相應地,有許多組織如香港癌症基金會呼籲捐獻頭髮予有需要的人,上一篇訪問其中一位受訪者劉家棟正是因為想捐髮所以留長髮。


另外,歷史上,濫權者經常施行與頭髮相關的酷刑,足見頭髮與個人取向、人身自由有重大關聯。既有清朝的「留頭不留髮」,將不肯留長辮的國人視為戀棧前朝之「叛國賊」,斬其頭顱;也有二戰後的法國將五萬多名曾被逼為納粹服務的本國女性剃頭,以示羞辱。

 

性/別、文化權利


在香港中小學,髮禁的歧視與限制與性/別平權和文化權利息息相關。性/別平權並非僅僅討論生理男性和生理女性的社經權利是否平等,更囊括了不同性別的人表達自己的自由。我們可理解這為「文化權利」。在2005年,特區政府已確定落實聯合國頒布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而文化權利與公民權息息相關,據台灣政治學者王俐容在《文化公民權的建構:文化政策的發展與公民權的落實》(1995)所述:


Kymlicka 與 Norman 指出,公民權並不單指與一套權利義務有關的身分,更是傳達出一種隸屬於特殊政治社群成員的團體認同。他們認為,「公民權就如同共同享有的認同」的觀點,這個共享的認同整合了社會中不同的團體,並提供了國家性統合的來源。這個整合的過程立基於「共同的文化」之上,也被視為一種共同的擁有與財產。值得注意的是,仍有許多團體感受到,他們是被排除於這個「共同的文化」之外的;被排除的原因,不只在於他們的社經地位,也在於他們的社會文化認同(或者說他們的差異性),並沒有被社會所承認。(P.134)


王俐容特別提到性小眾尤其感到被「社會共同的文化」所排斥。平機會回應楊樂曦髮禁事件時,稱「從傳媒報道及不同校網可見,男生留短頭髮是普遍要求」,他口中的「普遍要求」正正把留長頭髮的男生排除在外,否定他們的真實需要。即使長髮男生並非主流,但將小眾排斥、驅逐,甚至濫施權力強行改造小眾,這揭示了公權力不但沒有嘗試理解小眾的需要,更訴諸公眾壓力、剝奪性小眾的公民權。


而且,男生留長髮的原因其實不一定與自身性別認同(gender identity)相關。例如在八、九十年代,《古惑仔》電影系列的陳浩南風靡一時,當時男生紛紛留長髮是為了效法浩南哥的不羈——這個電影系列陽剛氣息(masculinity)極重,他們留長髮是為了「型」,不是想變得陰柔(femininity)。然而,想自己「型」是人之常情,不許男學生留長髮是侵犯了學生的文化權利。學生該如何在這種充滿條條框框的環境下發掘自己的可能性?


也許正在看這篇文章的你不太在乎自己的髮型——沒關係,這也是你的自由,但請注意,政府同樣在運用「社會普遍要求」這種看上來較軟性的語言威逼你服從,一旦你的髮型稍有「越軌」,你便會被排擠、歧視——髮禁就是如此野蠻、暴力。

 

髮禁的暴力


在中小學裏,老師作為校園的執法者,正要求一些留長髮的男學生自行剪髮,甚至由老師執起剪刀強行剪走同學的頭髮。除了這類型直接暴力(direct violence),學生更面臨結構性暴力(structural violence):學校將留長髮的學生停課,剝奪他們的教育權利。另外,有受訪學生指老師會稱他們為「飛仔」,在他們身上貼標籤,歧視的語言揭示了校園內存在的「文化暴力」(cultural violence),而這一切暴力指向學生的頭髮,解釋了上述文化權利遭剝奪後的惡果。

 

請破除性別定型!(講到口臭)


無論留長髮的原因是什麼,回歸文首,他們根本毋需向任何人交代。平機會要其中一位投訴的同學林澤駿自證有性別焦慮(gender dysphoria),作為留長髮的有合理理由,以符合其性別表達(gender expression),等同逼人公開私隱,才願意像發牌一樣予以特權,並把同學困在性別定型(gender stereotype)這個囚牢——其實即使有一天,林同學選擇把長髮剪去,不等於就是順性別的男性。


更進一步,現在解放運動提倡不應該僅以肉眼可見的性器官斷定一個人的性別,而是尊重他的想法,讓他自由探索自我,僅以個人喜好選擇外型、舉止,不被性別定型規限。平權會的做法可謂與之背道而馳。


下一篇文章將進一步討論學校的角色——如何規訓學生、甚至把學生去人化。

出生時指定性別(sex)

由接生醫生、醫務人員指定的性別,大多數是男(male)或女(female)

陽剛氣息(masculinity)


該社會對男性行為、表現的普遍要求。尤其在亞洲文化中,特質如剛強、具侵略性、喜愛冒險。

陰柔氣息(femininity)

該社會對女性行為、表現的普遍要求。尤其在亞洲文化中,特質如溫柔、順從、顧家


性別認同(gender identity)

個人認為自己偏向社會默認的「男性」(man)角色或「女性」(woman)角色


性別表達(gender expression)

個人表現出來的性別特質,如社會默認的男性化或女性化

順性別(cisgender)


性別認同與出生時指定性別相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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