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of page

Foodpanda外賣員意外頻生|外賣車手往當值地點途中身亡 僅獲一萬補償 自僱制度下人命何價?

文/ 攝:地火


本週二7時多,59歲Foodpanda外賣員陳德明騎電單車前往九龍灣當值,卻在7點50分時於秀茂坪道順安道交界失控越線、與巴士相撞,慘死路上。


當日下午,Foodpanda公司致電其遺孀,告知可提供一萬元慰問金,其待遇讓人譁然。而死者生前的工作待遇亦逐一浮面:泊車位少以致常遭罰款、單數所賺金額減以致工時極長…Foodpanda標榜外賣員工作彈性、收入多,以自僱形式無限招聘大批外賣員,以確保有人接單。然而意外屢生,儘管外賣員頻頻發聲,待遇卻照舊。(詳見MEMO「遭Pandamart職員叉頸 揭Foodpanda外賣員被迫送過重訂單 外賣員關注組到Foodpanda辦公室抗議」報導,當中訴求未獲實際處理。)


前日,外賣員權益關注組、工業傷亡權益會與家屬到Foodpanda的銅鑼灣辦公室遞交請願信,促公司擴大保障金額和範圍、交代事件、檢視外賣員制度等。一眾外賣員師兄師姐到場聲援,他們說:「我們知道,同樣的意外可能都會降臨在我們身上。」


避免罰款故提早出發 未上線不獲保險賠償


當日,陳德明在Foodpanda報了10點鐘開始的更分。據他的家姐所說,陳德明早早前往當值地點的原因,是想提早找少之又少的合法泊車位,以免等待接單時、遭警察發罰款告票(每張$320)。陳妻接受傳媒訪問,稱陳最近為保收入穩定,從以往早上9、10時工作至晚上10時,增至清晨7時工作至晚上11時,工時長達14小時。


同在九龍灣上班的車手Ahmad到場請願現場聲援。他從業三年,憶起近一年來每天與陳德明打招呼,對意外感無奈和惘然。他解釋,最近警察的態度越發「aggressive」,屢發告票,但須到處送餐的車手實在難以泊車。他在過去三星期已遭發兩張告票,佔收入的四至五成。他認為Foodpanda應幫忙安排合適的泊車位,而非由外賣員「執生」。


外賣員關注組兼Foodpanda外賣員小唐(左一)、Foodpanda外賣員車手Ahmad(左二)、Foodpanda外賣員Moiz(右二)、Foodpanda外賣員Ding Ma(右一)

而由於陳當時未「上線」工作,因此不獲Foodpanda提供的「團體意外人身保險」(金額可達36萬)。該保險接單開始生效,送完單便終止——外賣員權益關注組成員小唐解釋,外賣員的工作性質與一般上班族不同,上/ 下班的界線模糊,既沒有固定的工作範圍,須自備交通工具前往不同地區,更一直處於趕單或趕泊車位的狀態,交通風險自然大增;「上/ 下線」靠外賣員自行在app內按鍵切換,如外賣員上一秒按「下線」,下一秒就遭遇不測,保險就不包。


關注組Facebook專頁的一則貼文補充:「台灣Foodpanda為外賣員提供24小時保險,而本港deliveroo保險亦保障外賣員整段上線時間及離線後一小時。」香港Foodpanda公司理應為外賣員提供更完善的保障。


自僱制度下 Foodpanda毋須承擔僱主責任


Memo向家屬及公司查詢得知,陳德明2019年入職Foodpanda,最近一天工作十四小時才夠收入養家糊口。飛來橫禍,陳家頓失經濟支柱,陳德明為Foodpanda工作三年,竟僅得一萬死亡補助。


車手Ahmad斥這一萬元「very shameful」(十分侮辱人),Foodpanda作為跨國企業,賺巨額利潤,在做決定前應三思。


如今,陳生遺下了妻子和10歲的女兒。據家屬說,他在推進救護車前已經沒有生命跡象。妻子到達醫院後,痛哭數小時;女兒尚小,雖見到父親最後一面,但無法理解父親已過世。


事件經傳媒報道後,Foodpanda公司昨天通知家屬再有6.5萬元的額外傷亡支援基金。請願時,Foodpanda營運總監Pedro Dias與家屬一同默哀一分鐘,其後接受傳媒訪問,僅指會閱讀請願信和盡力支援陳家。

Foodpanda總部職員(左一)、Foodpanda營運總監Pedro Dias(左二)、陳德明家姐Maria(右二)、陳德明姐夫(右一),四人默哀一分鐘

電子平台經濟興起,大量外賣員卻缺乏勞工補障,不被視為正視員工。歐盟已經就電子平台勞動條件開始第二輪協商;同時,西班牙經已生效的的「Riders’ Law」(外賣員條例)可作參考:

(一)外賣員轉為平台的直屬員工,平台不能再將員工定義為「自僱」的「夥伴」關係,因此可以取得全面勞工保障

(二)平台為外賣員編更、有固定工資和指派送貨路線,肩負僱主責任

(三)平台的演算法亦提交予公司的「工作議會」,確保演算法不會因評分之類影響派單。

*工作議會為公司內員工普選產生,或為公司內的工會代表,處理如勞資糾紛、職場衝突、集體談判等。

留言


bottom of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