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地火
當你想起精神障礙者的時候,第一下浮現腦海的形容詞是什麼?會是「失控」、「犯罪」、「暴力」嗎?然而,在你的人生中,你又曾否親身接觸過確診有精神障礙的人?他們曾傷害你嗎?如果沒有的話,這些對精神障礙者的負面印象,是源自哪裏呢?
媒體變成事件的導演
警方記者會指疑犯須定期到精神科覆診。// 圖片來自網媒「Channel C」直播
2023年6月,荷里活廣場發生兇案,媒體聞風而來,公開閉路電視片段,並大肆渲染案發過程,有報館直斥疑犯「大開殺戒」、「瘋狂成性」;有報館描述他在行兇後,「冷眼看着在場人士為兩名女傷者搶救。」數間報館將疑犯心態描寫得「栩栩如生」,彷彿他們就是案發現場的導演,對每個角色的心態動機瞭如指掌。文字固然生動,故仔固然好看,使人情緒起伏,感到恐懼,帖文流量自然大增。
而警方在事後凌晨的記者會上,又表明疑犯有「精神病紀錄」,這受媒體進一步廣泛報道。當時距離案發時間僅僅數小時,不難想像,警方跨部門調取疑犯的個人資料,初步取得資訊後,便趕鴨子上架般開記招交代。那究竟「精神病紀錄」是指什麼?他患了什麼病?病情輕微還是嚴重?是否已復元?有否暴力傾向?再進一步詰問:為何不是透露 Covid 、腸胃炎等其他醫療紀錄?將犯案動機扣連到精神病的粗疏邏輯昭然若揭。
悲劇發生,大眾尚在議論紛紛。案件至截稿為止,仍處於提堂階段,審訊不曾開始,真相仍未浮上水面。媒體的描述,卻在當下把疑犯定性為精神錯亂的殺人兇手,對他極不公平。精神科醫生許龍杰在 Facebook 撰文指出在是次事件中,媒體傾向二元對立,有否精神病紀錄變成簡易的標籤,「往往抹平了立體的人性。」
「真相」?
《陀槍師姐》中,患人格分裂症的連環殺手會對他認為行為不檢的女性施暴。// 圖片來自「星島網」
閉路電視固然拍攝到整個過程,但是持刀男子的背景、案發時的狀態、案發動機一切未明。眼見未必為實,遑論各種讀心術一樣的猜測,「精神病」絕對不是一切的謎底。
2017年,當媒體報道一宗轟動全城的港鐵縱火案時,同樣強調警方指,6旬疑犯張錦輝有精神病紀錄,輿論隨即大肆攻擊精神病患,指他們為「計時炸彈」。張錦輝其後被落案起訴「有意圖縱火罪」,在案件提堂階段,由於他已經因事件傷重身亡,控方申請終止檢控。案件自此完結,一切內情隨著他的逝去埋於塵土,警方公布的初步調查,結果變成了最後在大眾媒體曝光的「真相」。
平機會於2023年9月舉辦了「媒體報道與精神健康」研討會,有份參與的香港浸會大學新聞系系主任李文教授指,不實或嘩眾取寵的報道會增加公衆對有精神健康需要人士的歧視,建議五個報道原則:力求準確、減少傷害、保護私隱、慎用語言和提供支援機構的聯絡。會上亦倡議制定一套有關報道精神健康議題的指引。
被放逐到影視作品的怪物
《癲佬正傳》其中一幕,精神障礙者阿全病發時欲拿刀斬人。// 圖片來自「香港電影評論學會網站」
討論媒體問題時,可參考台灣學者管中祥的研究《誰在建構媒體中的精神障礙者圖像?—— 精神障礙者新聞的產製分析》。他解釋,由於新聞行業長期高壓,負責突發新聞的記者難有充裕時間處理每一則報道,容易依賴政府部門如警方等權威的消息,以他們的詮釋為準,加上部分記者不曾親身接觸過精神病患,觀察僅從現場環境所得,了解流於表面。
更重要的是,研究指出即使記者受專業訓練,嘗試「客觀中立」地呈現事實,在新聞訓練以外,他們同樣為普羅大眾,與社會共享價值觀。
那麼,對精神病人的「社會價值觀」是如何形成?
悲劇一直是大眾影視作品「青睞有加」的題材。無線電視愛拍警匪片、偵探片,著名如《陀槍師姐》、《白色強人》,兇手總少不了一個「人格分裂的變態」。過去二十年,這些恐怖懸疑的情節在免費電視的黃金時段播放,收視高企,也許成了不少人的童年陰影,同時是市民津津樂道的話題。
但香港的導演編劇曾否深入了解過他們眼中的「變態」?劇本有沒有訪問過任何精神病人?當中有多少為了製造戲劇張力而誇大其詞?即使有《一念無明》這樣的得獎電影具體描繪精神病人的困境、遭受的歧視,但始終這類作品數量少,難以與有廣泛受眾的香港大眾娛樂產業對撼。
我們可參考學者 Robin Wood 其中一個經典的電影理論,指恐怖類型電影中的基本方程式是「備受怪物威脅的常態(“normality is threatened by the monster”)」,一些被文明社會驅逐、不能坦然活在陽光下的人,以「怪物」的模樣歸來 —— “the return of the repressed”。人們不熟悉他們,於是肆意想像他們的模樣。
曾在1986年導演得獎作品《癲佬正傳》的爾冬陞,事隔多年,在擔任 2023 年《白日之下》、《年少日記》這些講述社會弱勢的電影監製後,首次於公開受訪時提到,自己在《癲佬正傳》中為了「商業效果」,刻意製造很血腥的場面,「破壞了很多社工一直以來的努力。」使社區更害怕精神病患。[1]
精神障礙者是平日不被看見的人,有些不被家人接納,習慣了居住在與社區隔絕的病院 [2];不用住院的則礙於污名,不敢披露自己患上精神病,隱入人羣。現實受傳媒報道扭曲,影視作品再從「現實」中取材並加工,影響人在現實如何看待精神障礙者,扭曲的鏡面疊加,折射出駭人聽聞的「怪物」。
白卡在社交媒體
街邊小店售出「白卡佬」的產品,阿萼攝
在網上討論區「連登」裡,「怪物」的名字是「白卡」,代稱殘疾人士登記證,與「發癲」、「基層」等弱勢的標籤掛鉤,並成為流量密碼。
網紅「勇狗」與一些未成年人組成的「白卡聯盟」,自詡挑戰社會常態;有社交媒體公開帳戶以鏡頭捕捉他眼中疑似「白卡」的人,未曾給予別人澄清機會,便將其行為放上網公審;以及自認與主流行為不一,故自嘲為「白卡」的網民等等。
「白卡」的行為在社交媒體這個哈哈鏡裏瘋傳,眾人隨意挪用「白卡」的身份。網絡為了追求流量、亂用「白卡」,真正持有殘疾人士登記證的精神障礙者向來鮮有公開發聲,也沒有渠道發聲,卻被逼承受一切由假想造成的污名,徹底失去話語權。
閱讀報道標準 —— 如何判斷案件報道含偏見內容?
1. 報道有否強調警方消息指疑犯有「精神病紀錄」,例如將這個資訊放在標題,先入為主地引導大眾輿論
2023 年荷里活廣場斬人事件案發後,警方召開凌晨記者會交代調查進度,並透露疑兇背景,指他「有精神病紀錄,需要定期覆診」,此內容受各網媒及報館廣泛報道,在此不逐一列出。
2. 報道是否不斷引述匿名人士提供的、未經證實卻言之鑿鑿的消息
2023年,《星島日報》報道荷里活廣場兇案:「據悉,39歲姓司徒的疑兇無業,靠領綜援過活,患有妄想型精神分裂症,3月曾向精神科醫生求醫,有消息指他曾企圖持刀斬父,需要入住醫院接受治療。」
同年,《東方日報》及《星島日報》報道印度裔婦人疑謀殺3名女兒時,分別以「據了解」及「消息指」起手,稱女疑犯家人留意到疑犯今日會自言自語,以及向家人聲稱「有鬼跟住佢」。報道續引述警方指,雖然女疑犯沒有精神病紀錄,但會循其精神狀態方面作深入調查。
3. 報道帶有揣測性描述,而不是事實陳述
2023年,《HK01》報道荷里活廣場斬人事件:「長髮女再次將光頭漢推跌救人,拉着短髮女的左手,將她拖離現場,走廊留下血路,而光頭漢未肯罷休,再次衝前狂插,並把長髮女一手推開繼續行兇,短髮女倒地不起,遭光頭漢4秒內連插胸口11刀。長髮女焦急衝前再救人,起腳踢走光頭漢,光頭漢憤而兩刀刺向她的頸部」。
當中「未肯罷休」、「憤而兩刀」均為記者觀看閉路電視片段後,對疑兇動機及情緒的揣測。
參考文獻
[1] 紅眼(2023年11月16日)。〈爾冬陞談香港電影:時勢使然,香港電影的面子與裡子〉。《端傳媒》。
[2] 陳綺雯(2016年12月4日)。〈打破刻板印象,走進謎一般的「青山」〉。《端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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